那一年的冬天,我把我的心,化作了一個圓,用一條銀白色長長的鍊子穿過,繫在一個人的頸上。
我跟他說,從現在起,我把我的心交給你了。請你珍惜。
那是幾年前的事了。
那時的浪漫柔情,在說那情話的同時,晶燦的淚珠還噙在眼眶裡。
他緊緊擁著我,像要將我揉進他的心裡一般的那樣緊,緊得我只得小口小口的呼吸。
但一顆心滿滿的,兩個人的那份情滿得都溢出來了…
幾年以後,我們都是倫敦的上班族,當年的柔情浪漫,當時的那些擁抱親吻,卻好像是上輩子的事了。
曾經,我們說,我們不要變成習慣。我們想要一直深愛著。
在時光歲月的洗滌以後,就像泛黃的相片紙,那曾經的開懷燦爛,也都染上了塵埃。
曾幾何時,當我因思鄉哭泣,他不再緊緊相擁,他或是疲憊得無力,或是壓根兒不想擔我那份情緒。
曾幾何時,我竟學會了一個人打理一切,照顧另一個人的起居而不在意他的無力回饋。
「有心就好,其他的,我來。」我是這麼想著的。
「有心就好。」
那如果,沒心了呢?
比干沒心了,就活不成了。
一份愛情,沒心了呢? 還剩下什麼?
我仍愛著,深深愛著,用力的想,這只是個過渡期,等他工作穩定了,一切都會好轉的。
世人笑我太天真,我笑自己看不開。只是看不開又如何,不就是愛了嘛。
他是愛著我的,他不是個說謊的人。
如果不愛了,面對我的問題,我知道,他是勉強不來說愛我的。
只是,他把我的心丟棄了、閒置了…放在一個潮溼而陰暗的背包小口袋裡。
他沒有丟掉它,沒有弄丟它,他只是忘了而已。
我的心,只是被遺忘了而已。
這幾年,我從他身上學會了好多,好的壞的。
他是個好上進的人,讓我也想不斷進步,不想落後,想要一直有新知可以分享。
因為他,我竟然學會了寫網頁,那是多麼不可思議的事情。
但也因為他,我學會了無聲的哭泣。如何把淚流得不會吵醒好不容易睡著的他…
我曾經,好愛這個人。
為他,我願不離不棄,
為他,就是荊釵布裙我也願相隨終身…
為他,我離家萬里,成了這無根的浮萍…
如果什麼事情都有一個價碥,那麼,這個價碼,夠大了吧?
得到了很多,也失去了很多。
真要計較,恐怕統計低空飛過的我是算不來的了。
前些天,我告訴自己…就這剩下的二十個月不到的時間了吧。
將自己卯上去了,燃燒自己去愛了,便是了。
人生要傻個幾回才算真正走過。
我的人生,到他為止,還真是傻了好多好多回哪。
但這一回,或許會是當我回頭看時,沒有悔恨的那一回吧。
電影"That means war."裡,女主角的好友對她說的,
「不要選擇比較好的那個,選擇能讓妳成為更好的女人的那個。」
他是否比較好,雖然答案是肯定的,但不是這裡的必要條件。
但的的確確的是,他讓我成為一個更好的女人,竟然學會了不情緒化(這真的是很強大的改變哪!)。
噢,好像離題了。(題目是啥?)
題目是,找回被閒置的心。
對了,就是這個。
我把我的那顆心,從那個陰暗的小口袋裡拿了出來。
還帶著他的香氣…(這牌子的沐浴精,真的很對我的味)
我將它掛上了我的頸。
如果,現在的他無力照顧我的這顆心,
那麼,讓我來為他照顧這顆心吧。
這顆心,還打算繼續愛下去。愛到灰飛煙滅,愛到Visa過期!
笑吧,你們。我知道我傻。
我傻得很委曲,卻也傻得很小V。
是了,曾經有個讀者,在讀完我的文字以後,總感動得告訴我,
說我的文字,就是小V。
或許,重新寫上這眷戀日誌,
是我對自己還活著的那顆心,刻下一些愛著的刻痕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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