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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一年的冬天,我把我的心,化作了一個圓,用一條銀白色長長的鍊子穿過,繫在一個人的頸上。

我跟他說,從現在起,我把我的心交給你了。請你珍惜。

 

 

那是幾年前的事了。

那時的浪漫柔情,在說那情話的同時,晶燦的淚珠還噙在眼眶裡。

他緊緊擁著我,像要將我揉進他的心裡一般的那樣緊,緊得我只得小口小口的呼吸。

但一顆心滿滿的,兩個人的那份情滿得都溢出來了…

 

幾年以後,我們都是倫敦的上班族,當年的柔情浪漫,當時的那些擁抱親吻,卻好像是上輩子的事了。

 

曾經,我們說,我們不要變成習慣。我們想要一直深愛著。

在時光歲月的洗滌以後,就像泛黃的相片紙,那曾經的開懷燦爛,也都染上了塵埃。

 

 

曾幾何時,當我因思鄉哭泣,他不再緊緊相擁,他或是疲憊得無力,或是壓根兒不想擔我那份情緒。

曾幾何時,我竟學會了一個人打理一切,照顧另一個人的起居而不在意他的無力回饋。

「有心就好,其他的,我來。」我是這麼想著的。

「有心就好。」

 

那如果,沒心了呢?

 

比干沒心了,就活不成了。

一份愛情,沒心了呢? 還剩下什麼?

 

我仍愛著,深深愛著,用力的想,這只是個過渡期,等他工作穩定了,一切都會好轉的。

世人笑我太天真,我笑自己看不開。只是看不開又如何,不就是愛了嘛。

 

 

他是愛著我的,他不是個說謊的人。

如果不愛了,面對我的問題,我知道,他是勉強不來說愛我的。

只是,他把我的心丟棄了、閒置了…放在一個潮溼而陰暗的背包小口袋裡。

他沒有丟掉它,沒有弄丟它,他只是忘了而已。

 

 

我的心,只是被遺忘了而已。

 

 

這幾年,我從他身上學會了好多,好的壞的。

他是個好上進的人,讓我也想不斷進步,不想落後,想要一直有新知可以分享。

因為他,我竟然學會了寫網頁,那是多麼不可思議的事情。

但也因為他,我學會了無聲的哭泣。如何把淚流得不會吵醒好不容易睡著的他…

 

 

我曾經,好愛這個人。

為他,我願不離不棄,

為他,就是荊釵布裙我也願相隨終身…

為他,我離家萬里,成了這無根的浮萍…

 

如果什麼事情都有一個價碥,那麼,這個價碼,夠大了吧?

得到了很多,也失去了很多。

真要計較,恐怕統計低空飛過的我是算不來的了。

 

 

前些天,我告訴自己…就這剩下的二十個月不到的時間了吧。

將自己卯上去了,燃燒自己去愛了,便是了。

人生要傻個幾回才算真正走過。

我的人生,到他為止,還真是傻了好多好多回哪。

 

但這一回,或許會是當我回頭看時,沒有悔恨的那一回吧。

電影"That means war."裡,女主角的好友對她說的,

「不要選擇比較好的那個,選擇能讓妳成為更好的女人的那個。」

他是否比較好,雖然答案是肯定的,但不是這裡的必要條件。

但的的確確的是,他讓我成為一個更好的女人,竟然學會了不情緒化(這真的是很強大的改變哪!)。

 

噢,好像離題了。(題目是啥?)

題目是,找回被閒置的心。

 

對了,就是這個。

我把我的那顆心,從那個陰暗的小口袋裡拿了出來。

還帶著他的香氣…(這牌子的沐浴精,真的很對我的味)

我將它掛上了我的頸。

 

 

如果,現在的他無力照顧我的這顆心,

那麼,讓我來為他照顧這顆心吧。

這顆心,還打算繼續愛下去。愛到灰飛煙滅,愛到Visa過期!

 

 

笑吧,你們。我知道我傻。

我傻得很委曲,卻也傻得很小V。

是了,曾經有個讀者,在讀完我的文字以後,總感動得告訴我,

說我的文字,就是小V。

 

 

或許,重新寫上這眷戀日誌,

是我對自己還活著的那顆心,刻下一些愛著的刻痕吧。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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